二、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10亿元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WGSS-TTJT-X-2024004
五、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15日
八、定标日期:2024年9月5日
九、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中标入围单位 |
得分排名 |
中标年承销费率(%) |
中标承销费率折算成BP |
10亿元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第一名 |
0.0428 |
4.2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第二名 |
0.047 |
4.7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第三名 |
0.044 |
4.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第四名 |
0.045 |
4.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
第五名 |
0.045 |
4.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第六名 |
0.042 |
4.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第七名 |
0.04 |
4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第八名 |
0.043 |
4.3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第九名 |
0.035 |
3.5 |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2.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琦瑜、陈铃初、李康改、吴佳琳、陈明义。
十二、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
联系人:金婷婷
联系电话:0577-897275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东瓯智库)清源路142号4楼
联系人:潘洋洋、肖慧
电话:0577-86185186、15058300785、13606874516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8118155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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