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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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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铁投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温州市铁投集团 日期:2022-09-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3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铁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铁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市铁投集团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巡察对集团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紧迫意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从严压实整改责任,集团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巡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进行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跟踪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集团党委建立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议机制,每周专题研究一次整改工作,做到每条整改措施必研究、每项整改结果必过会、每个调查案例必讨论,全力督促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集团党委共召开整改专题会议17次,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2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0条,已整改完成97条,整改率97%。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目前已办结,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中,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批评教育25人,书面检查3人,提醒谈话12人,通报批评5人,清退款项1477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70972.4元。建章立制48项,其中制定制度30项,修订完善制度18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主责主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和行业政策学习。

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并印发《温州市铁投集团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温铁投党委〔2022〕5号)和《温州市铁投集团党委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实施方案》(温铁投党委〔2022〕6号)。

二是及时补学落实学习。及时补学《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27号)等文件。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与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落实“第一议题”学习33次,学习重大决策前文件9份。

(二)强化履行职能责任能力。

1.优化项目总体工筹,开展一系列的攻坚行动。制定《温州市铁投集团综合交通建设大会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完成《温州市铁投集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优化集团内部职能,理顺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完成《温州市域铁路建设规划(2012-2018年)中期评估分析报告》,积极配合铁管中心M线近期建设规划报批。

2.加强沿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力度。一是建立健全TOD综合开发攻坚会议机制,及时协调轨道沿线TOD综合开发做地出让等工作。于3月发布《市铁投集团TOD综合开发攻坚会议机制》(温铁投〔2022〕37号),截止7月底共召开6次TOD综合开发攻坚会议。二是细化修编做地储备出让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于3月发布《温州市域铁路沿线资金平衡用地做地收储出让三年行动(2022年-2024年)方案》(温铁投〔2022〕59号)。目前已实施TOD开发站点14个,较巡察整改前新增5个,新增完成政策处理144.11亩,完成做地43.45亩,出让55.48亩。三是全力推进与属地政府沟通对接,2月份同瑞安市政府签订S2线瑞安汀田车辆段上盖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及代建合同。四是全面提升桥下空间利用力度,2021年12月将灵昆桥下空间出租段剩余面积全部移交给承租方。S1线桥下空间目前移交属地政府12660米,开发3011米,车站及配套停车场2560米,绿化及自行管理11382米。

3.科学有效推进关联产业培育发展。围绕《温州市铁投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布局实施,制定出台《集团产业培育发展方案(2022-2026年)》《集团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切实保障战略规划管控的引领性、前瞻性和可实施性,紧抓落地。进一步加强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力度,组织委派人员宣贯学习制度办法,明确外派董事、监事主要联系人;建立企业经营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全面打通集团系统经营发展沟通渠道,温州中车四方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2021年度扭亏为盈。

(三)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工作。

一是压实责任强化落实。每半年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将意识形态安全专项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并及时学习《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每半年对集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督促领导班子责任落实。将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五述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集团党委书记对时任委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廉政风险易发领域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便民服务品质,满足群众乘车需求。

一是积极对接市民卡公司,明确S1线改造方案,并于2021年12月29日完成S1线系统改造并上线使用,实现三代市民卡刷卡过闸功能。

二是高度重视公交接驳工作,集团班子领导先后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运集团开展3次对接。目前,龙霞路站、惠民路站和三垟湿地站的公交接驳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关于龙霞路站问题,已将该站出入口东侧桥下空间553平米提供给市交运集团,作为社区巴士接驳场地,现龙霞路站2号出入口约10米处,有2条公交接驳线路,可实现与社区巴士无缝衔接。关于惠民路站问题,该站4号出入口配套有公交首末站,接驳有4条公交线路;距惠民路站约100至150米处,有“S1惠民路南、北”公交停靠站,接驳线路14条。关于三垟湿地站问题,三垟湿地站1号出入口约20米处,有“S1三垟湿地”公交停靠站,接驳有3条公交线路。后续,集团将继续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运集团开展对接,进一步讨论优化S1线公交接驳。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全面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修订市铁投集团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全额追回超标接待金额1477元,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相关问题的监督检查,并对5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修订集团系统车辆管理办法,规范公务车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用车管理流程、“一车一卡”管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及违规处理等公务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分别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书面检查处理。

(三)强化资金统筹管理。

一是严格资金统筹管理。研究修订《温州市铁投集团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等办法。确定子公司资金归集方案,对子公司闲置资金归集集团公司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团统借统贷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处理。

二是提升银行账户管理。对银行账户展开两次全面排查,针对排查的问题及时进行销户。将银行账户开立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针对银行开、销户问题,对资产公司财务部经理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资产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对资金存放情况展开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即知即改。定期不定期对分子公司开展资金存放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严格按照竞争性方式存放。在保障资金安全和不影响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通过高收益产品(银行保本型产品或协议存款等),提高资金存放收益。

四是落实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积极研究催讨方案,加大催讨工作力度。对应收未收款项、资金冻结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一是加强资产收入规范登记和管理。全面开展资产收入登记问题排查工作,未发现新的问题,收回物业服务欠费3118.4元。修订新增租赁管理制度条款,规范建立物业服务应收未收台账,进一步加强资产收入规范登记和全过程管理。

二是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修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严格资产收入管理,规范收缴管理、入账规定等租赁业务台账登记,有效掌握租金收缴情况,进一步加强出租项目租金收缴情况的全面排查,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三是持续加强推进闲置资产利用。全面排查集团系统空置闲置情况,持续加快18宗房产利用并将未完成事项列入持续整改计划。其中,8宗空置房产已完成出租整改、1宗房产已纳入土地拆迁;控制中心大楼已制定功能使用方案,完成1287.5平方米整改和剩余面积整改预留使用;推进人才公寓对外出租,加快盘活利用;剩余7宗S1线沿线商铺加快招租。

(五)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强化变更审查管理。修编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并组织宣贯。学习杭州、宁波轨道公司变更管理办法,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及近几年工程管理经验总结,于4月1日印发《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并组织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宣贯,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办法流程实施变更审批,提高工程变更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全面排查市域铁路建设以来的工程变更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到位。针对变更管理问题集团分管领导对现场管理部门业代、部门负责人及项目分管领导做了批评教育,变更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与深刻检讨。

二是强化合同进度支付管理。为进一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制定并发布《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以规范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全面开展进度款支付排查工作,未发现新增问题。强化人员思想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学规学法;集团主要领导做了深刻检讨,专题剖析反思,并学习依法治企相关制度。针对上述问题对合同法务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强化工程项目合同执行管理。为进一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制定并发布《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以规范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严格工程项目合同执行。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扣回多算费用;全面开展合同执行情况排查工作,发现类似问题1项,并及时整改到位;针对结算多算人工价差问题,对现合同法务部合同及造价经办人2人进行通报批评;针对预拌砂浆纳入价差调整问题,对置业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原置业公司工程部分管副总经理做出书面检查,对项目业主代表、造价人员2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抗震支架”另行发包问题,对置业公司主要领导、项目分管领导、业主代表3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举一反三,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对2018年4月以来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发现未记录批评和自我批评内容3次,记录不规范6次。对2018年至今的党课情况开展自查,共排查13个党支部的169次党课,发现问题4个。就上述问题,在集团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时任集团第二党支部、建设分公司党支部、资产公司党支部书记就组织生活会问题进行反思形成书面材料;时任建设分公司党支部、运营分公司第二党支部书记就党课应付问题进行反思形成书面材料;建设分公司党支部党课讲授党员、时任运营分公司第二党支部书记和党课记录人员,在其党员关系所在的党组织的党员大会上作自我检讨,并由集团党委副书记(专职)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党务业务培训。制定并印发《温州市铁投集团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温铁投党委〔2022〕15号),建立组织生活会方案报备机制和党课材料审查、备案机制,该项工作列入2022年度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集团基层党务工作者党务实操培训,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的具体规范程序和会议记录要求。

(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召开集团党委会,强调“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程纪实平台使用和管理规定》《温州市铁投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文件,现场指导和培训新提任党外班子成员纪实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全面开展集团云纪实履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9项,已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巡察期间,即知即改,重新填写11名干部廉洁风险防控表;全面开展排查,发现28名外派人员未及时更新廉洁风险防控表,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纪检监察与人力资源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更新相关人员的廉洁风险防控表。

三是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在集团官网、“清廉铁投”内部网页以及集团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平台上予以公布;充实监督力量,在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公室)增设督查科,增加1名副科长;督促参股企业修订《招标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流程;试点在参股企业增设纪检监察室,派驻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延伸监督触角;对北站新城公司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修订22个制度;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优化,增补集团纪委委员,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建立纪检监察联席会,打造上下联动一体的纪检监察工作格局。同时完善下沉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基层联络站,试点推行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推动纪检监察“探头”向基层延伸。

(三)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深入学习条例与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选人用人主体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识。

二是对集团2018年4月至今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自查,未发现问题。针对廉政意见征求和干部任职时间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修订完善集团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任职时间、意见征求等选拔程序。

三是组织开展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相关制度学习宣贯和业务培训,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组织人事工作更好地服务集团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整改工作要求不够高,对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集中学习有关民主集中制的规定,修订《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制度(2022年修订)》,不断提高决策水平。目前党委会均已按要求严格执行末位表态,领导班子均逐一发言。

(二)双管齐下、全力化解部分资产仍被占用问题。

立即成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攻坚化解,已通过司法程序收回最后一间被侵占的房产;修订置业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机制并定期对公司空置房产情况开展检查;完善制定新的安置方案,目前正全力沟通对接。关于县前大楼3间房产被侵占事宜,对置业公司主要领导、原置业公司销售部分管领导、原置业公司销售部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三)查清核实、据理力争部分资产权属仍然不清问题。

立即成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攻坚化解,已通过司法程序收回县前大楼1、2幢地下52个车位使用管理权。产权方面,经与有关单位对接,县前头26个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条款规定,人防地下室停车库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确认公司对县前头26个车库的使用管理权。同步完善修订置业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机制并定期对公司相关房产的权证登记情况开展检查。关于车位产权纠纷问题,对置业公司主要领导、原置业公司销售部分管领导、原置业公司销售部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四)选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系统性谋划,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干部管理和合资公司人员选派管理机制,将中层干部选配、年轻干部培养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围绕集团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调整部门职责及岗位设置,开展中层干部队伍分析,梳理急需紧缺干部岗位清单。加大干部选拔力度,坚持统筹选配,大胆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2022年已分批选拔任用中层干部19名,截至7月中层干部配备54人(含合资方派入2人),配备率达到90%。

(五)大力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

一是健全“选才”机制,坚持精准引才。深入实施高层次、高技术、高技能人才的招引,截至7月年内累计引进应届毕业生、经营、技能类人才共103人,通过校企合作招录轨道交通运营人员451人,实现人才队伍梯次合理配备。

二是健全“聚才”机制,强化聚集效应。修订集团“优才计划”,推出面向“双一流”、高层次人才的九项优待政策。开展高层次人才暨“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制定并落实针对性解决举措12条,充分激发人才效能。深化产学研,与温州大学建立“博士创新工作站”,获批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轨道交通人才蓄能、科研攻关、成果转化搭建平台。

三是健全“用才”机制,培厚成长沃土。优化内部收入分配、业绩考核、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7项制度,聚焦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增强集团经营活力、激发内生动力。推行多通道职业发展,重视人才培养推优,年内累计开展各类专题培训超过1700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人才认定62人,完成专技和工匠人才培育95人,极大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下一步,市铁投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推进“四责协同”落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温州轨道交通建设的强大动力。二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紧盯后续整改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确保所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注重巡察整改实效,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充分总结、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实实在在运用到实践工作中,用问题整改促进干部能力提升,用作风转变检验问题整改成效。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实现由“点的整改”到“面的提升”,全面推进巡察整改与能力作风双促进、双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118155,电子邮箱:wzttjc@163.com

 

中共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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