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铁投集团所属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9月7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市天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裕龙公寓1、2幢102室1号、裕龙公寓1、2幢102室2号、县前大楼1、2幢123室、县前大楼1、2幢142室西首房产三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标的序号 |
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招租底价(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年) |
装修宽限期 |
产权情况 |
1 |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花园路裕龙公寓1、2幢102室1号 |
318.41 |
商业(不得经营餐饮及危化品行业) |
164300 |
49300 |
3年 |
无 |
有 |
2 |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花园路裕龙公寓1、2幢102室2号 |
333.97 |
商业(不得经营餐饮及危化品行业) |
184400 |
55400 |
3年 |
无 |
有 |
3 |
温州市鹿城区县前头县前大楼1、2幢123室 |
30.45 |
商业(不得经营餐饮及危化品行业) |
31100 |
9400 |
3年 |
无 |
有 |
4 |
温州市鹿城区县前头县前大楼1、2幢142室西首 |
109.27 |
非居住(不得经营餐饮及危化品行业) |
35500 |
10700 |
3年 |
无 |
有 |
注:每个标的逐一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
二、交易条件
1.竞买人条件: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②若承租方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追加一名自然人(65周岁内)作为连带保证人。③若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④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租赁竞拍活动。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报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携带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网址:https://www.zjpse.com)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如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本次信息披露终结。
三、保证金及其他事项
1.竞买保证金:以标的情况所示。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裕龙公寓1、2幢102室1号、2号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县前大楼1、2幢123室、142室西首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9月6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球山花园16幢202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8199222、13336957376。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9727817。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天诚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