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3点整,在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07及1112-1113室办公用房三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07室办公用房 |
167.35 |
办公 |
40 |
8.0328 |
3 |
2.5 |
无 |
有 |
无 |
5 |
|
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深蓝大厦第11层1112-1113办公用房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4、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2.5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逾期无效。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商议《租赁合同》签订事宜,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2.5万元。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和完成“浙交汇”平台实名注册等报名手续。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5、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6、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费用;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7、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8、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该房产。
10、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竞买须知》和《租赁合同》中明确。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东游路东游大厦三楼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5505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77-89727960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9727908
铁投集团业务举报:0577-89727681
铁投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18155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