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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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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铁投集团所属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前头县前大楼1、2幢129室、133室房产三年租赁权的交易公告

作者: 温州市铁投集团 日期:2024-03-29

市铁投集团所属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10点整,在温州汇丰拍卖行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前头县前大楼1、2幢129室、133室房产三年租赁权进行投标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用途

单价(元//㎡)

招租底价

(/)

租赁

期限(年)

竞买保证金(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原租期届满日期

1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前头县前大楼1、2幢129室

23.07

非居住(不得经营餐饮及危化品行业)

30.02(保留两位小数)

8310

3

2500

10个工作日

2024年5月9日

2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前头县前大楼1、2幢133

84.56

非居住(不得经营餐饮及危化品行业)

38.43(保留两位小数)

39000

3

12000

10个工作日

2024年4月21日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租赁竞拍活动。

4、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以标的情况所示。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 (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逾期无效。

2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序号1标的2500元,序号2标的12000元)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账号:5294 2925 0165 8;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鹿城支行),并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付清。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和完成“浙交汇”平台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成交者,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在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的“我的账户”中;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6、标的若由非原承租方竞得的:(1)原承租方须在原合同届满日前腾空,向出租方交还租赁房产,并结清相关费用,若逾期腾空交还合格租赁资产的,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2)标的按腾空后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装修的拆除工作。(3)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如因原承租方逾期腾空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交付租赁房产给竞得人,租期自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若由原承租方竞得的,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汇丰拍卖行。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5505

置业公司咨询电话:0577-89727817

置业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9727887

铁投集团业务举报:0577-89727681
铁投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18155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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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3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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